湘教通[2010]361号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湘教发〔2009〕45号)文件颁布一周年以来,各地、各高校教育关工委的工作和组织建设得到了各地各校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我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为了更好地促进我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规范、持久、健康、有序发展,经反复研究、征询意见和讨论修订,现将《湖南省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基本要求(试行)》和《湖南省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基本要求(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遵照执行。各单位的执行情况要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有何建议和意见,请将情况反馈到我厅关工委。
联系人:杨翼丞,联系方式:0731—82251272,邮箱地址:hnsjytggw@163.com。
湖南省教育厅
二O一O年九月十七日
湖南省市州、县市区教育局
关心下一代工作基本要求(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水平,推进市州、县市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湘教发〔2009〕4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要求。
一、加强领导与组织建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切实加强关工委的领导和组织建设,做好以下工作。
1、领导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要列入教育局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考核内容中。领导班子每年专题研究关心下一代工作不少于1次,做到会议记录有实际内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履行职责,关心和支持关工委工作,参加关工委的重要活动;教育局党政一把手要注意协调机关各部门与关工委的工作关系,形成全局上下共同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氛围;关工委工作经费要纳入预算,保证关工委必要的办公和专项经费。
2、关工委领导班子健全。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同志任名誉主任,分管负责同志或离退休老同志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离退休老同志参加的关工委领导班子;各级关工委领导班子应配主任1人、副主任2—4人、秘书长1人;要选配年纪轻、能力强、作风实、服务意识好、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并配备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根据人事变动、工作需要等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关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有关人员,使关工委成为一支团结务实、积极进取、成效卓著的工作队伍。
3、工作机构健全。重视关工委日常工作机构的组织和条件建设。各单位要重视关工委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室)的组织和工作条件的建设。关工委办公室要保证必要的工作人员并提供办公场所,保障必要的办公经费,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包括电脑、传真电话等)。要制定必要地规章制度。
4、队伍建设优良。最大限度地动员和团结有条件的“五老”参加到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中来,要特别重视对新退二线的老干部、老校长和刚退休的老教师、老职工的宣传动员,及时吸收他们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对担任关工委领导职务或坚持日常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要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或参照所在单位返聘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基本工作任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要创造条件支持关工委做好以下基本工作。
5、思想道德教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根据中央和省的有关精神,联系实际,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青少年健康成长;利用各种机会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基本道德规范及民主法制教育。各级教育局要贯彻落实好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主题教育活动的意见》(湘教通〔2010〕50号)要求,支持关工委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读书、征文、社会实践系列活动。
6、家庭教育。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的有关精神,明确关工委在抓好家庭教育工作中的职责;积极主动地抓好家长学校工作,推动家长学校做到“十有”(即有班子、有牌子、有经费、有制度、有教室、有教员、有教材、有活动、有记载、有成效),提高和改进家长科学家教的理念和方法,营造良好家庭教育环境;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做好创建家庭教育示范县市区的各项基础工作;普及和深入开展学习型家庭的创建活动,为建设教育强省作出应有贡献。
7、为学生办好事,办实事。做好学生保险工作,充分发挥该项工作“学生保险带、学校稳压器、社会防洪堤”的作用,依法依规做好学生保险的宣传普及、安全教育、参保理赔等相关工作,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多方筹措资金,开展扶贫助学、关爱留守儿童等弱势学生群体的活动。通过开办心理健康讲座、开展心理咨询等活动,参与做好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和社区,做好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净化,清理“黑网吧”等工作。
8、基层调研。围绕教育部门和学校的中心任务,深入基层实际,确定专题,有计划地做好调研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三、加强关工委自身建设
9、加强学习。认真抓好政治理论和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做到与时代同行,与青少年同心,与改革开放同进,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努力建设“学习型、调研型、创新型、服务型”关工委。
10、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学习、工作、考核、表彰等必要的工作规章制度,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1、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报刊、资料、家教书刊的宣传、推荐和使用工作;充分利用媒体和网络资源,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健康成长服务;大力提高关工委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湖南省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
基本要求(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水平,推进高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逐步完善关工委长效工作机制,根据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湘教发〔2009〕45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基本要求。
一、加强领导与组织建设
各高校党委和行政要高度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切实加强校(院)、院(系)两级关工委的领导和组织建设,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由学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任主任,离退休老同志任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离退休老同志参加的关工委领导班子。设立关工委秘书处(或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配备一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并根据人事变动,工作需要等情况的变化对关工委领导班子及其相关人员作出及时调整。积极动员新退下来的校级和二级单位领导参与关工委工作,逐步形成新退下来的高校领导和二级单位领导担任一届以上关工委领导的制度。高校关工委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高校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
2、关工委工作列入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工作计划,做到年度工作计划有部署,总结、评比、考核中有要求。学校领导要重视、关心和支持关工委工作,定期听取关工委工作汇报和研究关工委工作,切实解决关工委工作条件和经费等问题。
3、校级关工委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并服务全校关工委的工作。关工委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主任主持工作,常务副主任协助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其他副主任分工协助主任工作。院(系)等二级关工委组织机构健全,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电话,有必要的活动经费,有日常工作人员,形成健全的工作网络,保证全校关工委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要发挥好、保护好关工委老同志的积极性,对担任关工委领导职务且坚持日常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个人给予适当补助,对因工作需要并经领导批准返聘的秘书处工作人员执行所在单位返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
4、最大限度动员和团结有条件的离退休老领导、老教授、老职工参加到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中来,特别重视对新退二线(退休)的校领导和刚退休的老教授、老职工的宣传动员工作,使关工委队伍不断壮大,不断充实老同志人才资源库。充分发挥老同志的资源优势,全校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五老”人数占其总数的40%以上。
二、基本工作任务
各高校党委和行政要充分发挥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要创造条件支持关工委做好以下基本工作。
5、配合学校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大学生和青年教职工中深入开展共同理想、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大学生和青年教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参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参与校园文化建设;认真做好与大学生、研究生、青年教职工相关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的宣传教育。
6、把组织老同志积极参与学校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抓手,协助并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切实做好特邀党建组织员的遴选、推荐以及管理的相关工作。
7、积极参与学校做好教学督导和评教评学工作,搞好“传、帮、带”提升青年教师的师德与教学科研水平,在学生中倡导崇尚科学、热爱专业、刻苦钻研,勤奋学习的良好学风。
8、通过开办心理健康讲座,开展谈心咨询活动等,做好青年教师和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配合学校基层组织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参与抓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高家长科学家教理念和方法,营造良好家校共育环境。
9、对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开展扶贫助学活动,对毕业学生做好就业指导工作,对思想行为有偏差,学习有困难、生理心理有缺陷的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给予特别的关爱。依法依规做好学生保险的宣传普及、安全教育、参保理赔等相关工作,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10、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开展理论研讨,主动向有关部门和领导献言献策。
三、关工委自身建设
11、抓好政治理论和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重视对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老同志中的骨干培训,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努力建设“学习型、调研型、创新型、服务型”关工委。
12、建立学习、工作、考核、表彰等规章制度,推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13、加强关工委宣传工作力度,办好关工委工作网站。充分利用媒体和网络资源,营造青年学生和青年教师思想道德建设和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不断总结经验,抓好典型,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深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