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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湖南省教育系统关工委日常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其《细则》的意见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9-26    来源:湖南文理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点击次数:[]

关于征求《湖南省教育系统关工委日常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其《细则》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高校关工委:

现将《湖南省教育系统关工委日常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其《细则》(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对有关内容(含计分细则)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1月30日前以书面方式反馈厅关工委秘书处,邮箱hnsjytggw@163.com。

 

 

 

                          湖南省教育厅关工委

                            2015年1月13日

 

 

 


 

湖南省教育系统关工委日常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20号文件精神,加强关工委日常工作机构建设,夯实关工委工作基础,加大关工委宣传力度,提升关工委日常工作实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关工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上级有关工作(活动)安排在本地本校的部署、发动情况和推进情况;上级关工委有关文件传达落实情况;本单位关工委学习、调研工作和理论文章撰写及登载情况;日常工作各项制度制订和完善情况;简报和网站(专栏)的举办情况;工作信息在本地本校的通报情况;上传信息、经验材料的数量、质量及采用情况;档案管理质量(具体见附表)。

二、考核办法

1、考核采取平时检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基本分总分为100分。实行加、扣分方式进行,考核内容未按时保质完成予以扣分,扣完为止。加分部分不计入总分。

2、由省教育厅关工委下发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每年年终由市州教育局和各高校关工委依据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自评,写出自评报告,报省教育厅关工委秘书处(附有关说明材料、复印件),由省教育厅关工委审查并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依据考核结果,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确定等级。基本分90分以上者为优秀,80分以上(不满90)为良好,70分以上(不满80)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3、凡评为优秀的市州和高校,由省教育厅关工委予以通报表彰,并予以奖励。每年的考核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4、考核优秀的市州教育局和高校关工委,将作为部、省关工委各项创先争优活动的优先考虑对象,其关工委的主任、副主任、秘书长或专兼职干部有资格参加省级以上关工委系统先进个人的评选。

三、有关要求

实行关工委日常工作目标考核,是对我省已在开展的市州教育局和高校关心下一代工作评估的进一步细化和有效补充,是强化关工委日常工作职责,促进关工委工作常态化,抓基层、抓基础、抓落实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关工委要高度重视,对照考核内容,制定措施,狠抓落实,促进关工委工作上新台阶。

 


 

 

湖南省教育系统关工委日常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征求意见稿)

 

 

序号

考核项目基本分

考核内容

基本分

评分细则

1

(35分)

1. 年初有工作计划,年末有工作总结;每项工作有方案,有总结;

10分

年初有工作计划(要点)计3分,年末有工作总结计3分;主要工作有具体可行方案和全面详实总结计4分(每缺1项扣1分)。

2. 重点工作以党委(行政)名义或通过本单位关工委下文部署,得到有力推动,工作成效显著;

15分

重点工作以党委(行政)名义下文部署8分,通过本单位关工委发文部署6分(主题教育、家庭教育只有一项分别计5分,4分);主要工作成效显著计7分(单项工作获得市级表彰3分,在省级获奖或交流材料5分,在全国获奖或交流材料 7分 ;多项工作获奖或典型交流按级别相应加分)。

3.重点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全局统一部署,有关科室积极协作;

10分

重点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全局进行部署计5分,有关科室积极协作计5分(以领导讲话、发文为依据)。

2

(20分)

4.及时向本单位分管领导汇报上级有关重要批示、讲话、会议精神;

5分

及时向本单位分管领导汇报上级有关重要批示、讲话、会议精神计5分;每遗漏一项扣1分(以“会议纪要”为依据)。

5.积极组织有关培训;学习上级有关精神,转发上级有关文件至下级关工委;

10分

积极组织基层关工委主任或秘书长培训(每年至少一次)计5分;及时学习上级有关精神计2分;及时转发上级有关文件至下级关工委计3分。

6.有专人负责加入省教育关工委QQ群,采用手机群组短信手段发送通知和信息,定期查看教育系统关工委公用邮箱;

5分

专人加入省教育关工委QQ群计2分;采用手机短信群发手段计2分,定期查看教育系统关工委公用邮箱计1分。

3

(35分)

7.有工作简报,有关工委网站(专栏),并实时更新;

10分

有工作简报(每年至少6期,内部传达、交流可用电子档)计5分;有关工委网站(或在本单位网站有专栏)计3分,实时更新计2分。

8. 积极报送有关信息、及时总结典型人物事迹和经验材料,形成品牌案例;

10分

每年向厅关工委报送有关通讯报道(至少6篇,每篇含2到3张照片)计6分,少1篇扣1分;报送典型人物事迹、经验总结和品牌案例材料各1篇计4分(少一项扣1分)。

9.积极调研,建言献策,积极向部关工委秘书处、有关杂志和网站投稿理论文章、典型经验;

15分

每年有1份调研报告(有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示)计6分;向部关工委秘书处和有关杂志投稿1篇理论文章计3分,2份典型人物或经验材料计3分,其中被网站登载或被有关杂志录用1篇材料计3分(每多投、多录1篇材料加1分)。

4

(10分)

10.日常工作、学习制度健全,并能有效执行;

4分

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计3分;各项工作、学习制度健全计1分。

11. 财务制度健全,经费开支明细清晰可查;

3分

财务制度健全1分;经费使用情况有详实记录计2分。

12. 每年重要文件、活动相关材料都有序归档,历史档案记录完整。

3分

重要文件、活动相关材料都按年度有序归档计2分;历史档案记录完整计1分。

 

 

备注:表中“关工委主要工作”,在高校指主题教育、特邀党建组织员工作、扶贫助学等;在市州教育系统指主题教育、家庭教育、扶贫助学等。其中主题教育、家庭教育(市州)为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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