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文件
校关字〔2014〕08 号
关于印发《湖南文理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办法》的
通 知
各关工委分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湘教发〔2009〕45号),落实《《湖南文理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基本要求》(校党字〔2012〕5号),建立和完善我校关工委工作长效机制。现将《湖南文理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办法》(见附1)和《湖南文理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见附2)发给你们,请对照考核办法规定的指标要求,认真进行自查,不断完善运行机制,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附1:湖南文理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办法
附2:湖南文理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备注:该体系是根据《湖南省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制定。
湖南文理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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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 湖南文理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办法
一、湖南文理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依据《湖南文理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进行。
二、每年12月底,各关工委分会对全年工作写出总结报告,并依照考核指标自行打分。
三、每年12月下旬或来年初,关工委组织对各分会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四、考核评估组组成
考核评估组由3-6人组成,设组长1人,成员2-5人。
五、考核评估程序
1、关工委分会在12月或来年初将考核工作材料交关工委。
2、考核评估组针对自查打分情况进行材料的核实、打分。
3、考核评估组综合考评情况,写出工作报告,交关工委办公室。
六、评估等级的确定
评估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考评分95分及以上的为优秀
考评分85分及以上(不满95)的为良好
考评分60分以上(不满85)的为合格
考评分60分及以下的为不合格
凡评为优秀的关工委分会,由学校关工委予以通报表彰并予以奖励。
湖南文理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2:
湖南文理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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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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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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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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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与
领
导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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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同级现职任关工委分会主任,有离退休老同志参加关工委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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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级现职6分;有离退休老同志参加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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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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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备专、兼职专干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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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专、兼职专干人员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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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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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工委工作列入学院行政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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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计划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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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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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工委分会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有必要的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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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办公场所设备6分;有工作经费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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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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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聘请老同志担任学风、教风督导员,协助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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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老同志的8分,有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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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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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工
作
任
务
4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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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题教育活动,进行政治思想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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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有计划2分;学生参与面60%以上6分,40%-60% 3分,30%-40% 2分,20%-30% 1分;日常政治道德教育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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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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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特邀组织员协助做好党建工作,参与校风、学风、教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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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组织员工作正常开展3分;参与校风、学风、教风建设 3分,有资料如照片、记录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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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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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参与心理健康讲座,开展谈心咨询活动,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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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讲座 3分
开展心理咨询活动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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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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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办实事、做好事,开展扶贫助学活动,就业指导活动,对学习困难,生理心理有缺陷的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给予特别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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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助学 2分;
就业指导 3分;
特别关爱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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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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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依法依规做好学生平安保险的宣传、安全教育、监督理赔等相关工作,维护学生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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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学平险、搞好安全教育 2分;
监督理赔等相关工作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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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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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工委自身建设2 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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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立学习、工作、考核、表彰等规章制度,工作有计划,有总结。积极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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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计划,有总结 6分;
学习工作规章制度、扶贫关爱制度健全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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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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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建立关工委工作网站,关工委宣传工作有力度,不断总结经验,抓好典型,推动关心下一代工作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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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站5分。
有一篇以上经验或稿件被学校及上级关工委刊物采用 5分,被其它刊物采用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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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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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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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平险(大一)100%加2分,90%以上加1分,80%以上加0·5分。
2、在主题教育活动中,有个人获奖的加0.2分,单位获奖的加2分。
3、自主开展老少共话活动的,每次加0·5分。
4、学校关工委组织活动参与的单位,每次加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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